原告朱先生与被告某拍卖公司签署委托拍卖“乾隆画”。然而在正式拍卖之前这幅画却被转卖,朱先生将拍卖公司和两名买家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“乾隆画”。日前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。 原告朱某诉称,自己与被告某拍卖公司签署委托拍卖“乾隆画”。然而在正式拍卖之前,未经拍卖程序,拍卖公司私下擅自将该“乾隆画”出售给第二被告陈某,而后陈某又转手将此画卖给第三被告某线材公司。现起诉要求确认三被告恶意串通的行为无效,要求判令三被告返还原物。 法庭上,公司代理人表示,画在卖给陈先生前,已在电话里征得了朱先生同意。但其未拿出书面证据。而朱先生的代理人郭斌认为,不管朱先生是否同意,法规明确规定,不经拍卖竞价程序处分拍卖标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。 |